昨日,市教育局发布烟台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申请说明。根据说明,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4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有关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单位开具的因疫情无法出行参加考试的证明(学校、社区、单位、医疗机构等),开具的证明须有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考生登录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将相关证明拍照,上传图片(只可上传一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MB。若材料较多,可打包上传。上传文件格式为图片或压缩文件,若为Word文档或者电子表格请压缩后上传)。经教育部、省考试院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渠道全额退回,其通过的笔试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同时自动延长半年,请务必保持原支付渠道畅通。
市教育局提醒考生,退费证明并无固定格式,需写明受新冠疫情影响。例如“姓名×××,身份证号××××××,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出行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特此证明”,相关单位盖章即可。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出行参加考试的在校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开具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出行参加考试的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学生处、院系、团委、二级学院等部门公章均可。受新冠疫情影响被社区封控或交通不便无法出行,可向社区(物业、居委会、街道)申请开具证明,被单位封控可向单位申请开具证明,被卫健部门隔离可以使用隔离证明(须包含本人信息)。居住在外地市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回烟或回烟后无法再返回,可向社区(物业、居委会、街道)或工作单位申请开具证明。
来源:水母时评、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