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达到230分(含230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设计学类: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我校设计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我校本科外语教学中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并取得证书,高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85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引进课程约占专业核心课程的80%,均采用英文授课(英文教材、英文讲授),建议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音乐表演:
(1)声乐方向
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考生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不影响专业表演、演唱和学习,无发声器官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
(2)器乐方向
专业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应的器乐种类完全匹配,否则不予录取。无影响器乐演奏的生理缺陷。考生自身身心健康状况不影响专业表演、演奏和学习,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高考文化课分数不低于390分,同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区相关规定。
音乐舞蹈类: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晰,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器乐仅限于钢琴、手风琴、二胡、琵琶、扬琴、中阮,其他器乐种类请慎重报考。
报考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须形象、形体符合舞蹈教育专业培养基本要求,身体健康。
美术类:
报考美术学、环境设计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考试科目依据美术与设计类统一考试要求。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1、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2、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安徽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美术类:
1. 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
2.. 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3.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
播音与主持: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
学校动画专业不录取“色觉异常Ⅱ (俗称色盲)”考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各专业。
美术类:
报考美术学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播音与主持: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建议报考考生女生身高162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2厘米以上。
音乐舞蹈类:
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 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 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声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不低于175 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 厘米
美术类:
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报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应在40分及以上。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1、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2、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安徽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音乐表演类:
分为声乐、钢琴、古筝、器乐四个方向。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器乐种类须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手风琴、双排键、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二胡、琵琶、扬琴、竹笛、笙、唢呐、中阮、打击乐(马林巴、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五音排鼓、大堂鼓),其他乐器种类不能报考。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用人单位对身高和形象气质等有限制性条件,建议考生报考前认真了解用人单位需求。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应慎重报考: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无异常,全身无纹身;非“O”型或“X”型腿;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色素异常、无皮肤病;
2.听力及语言功能正常。考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无斜视、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
3.高考体检表中内、外科体检项目全部合格或正常,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等病史。
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就业参考体检标准为《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相关规定,请考生对照自检后慎重报考。学生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检。
表演类:
学校表演专业为服装表演培养方向,建议身高最低要求为男性185cm(含)以上,女性175cm(含)以上,以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为准。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所有专业报考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一、招生类别:
限英语语种
二、报考条件及身体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举止大方,有志于从事民航空勤事业。
2.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条件并取得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
3.仅限女生净身高为165cm~174cm;男生净身高为175cm~184cm。
4.仅限单眼裸眼视力E字表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E字表4.8及以上。无色觉异常及斜视。
5.仅限以下条件考生报考:五官端正,肤色好;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听力正常;面部表情自然,有亲和力;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色素沉着等;非裸露部位不得有大面积疤痕及色素沉着;无“X”、“O”形腿;无文身、狐臭;能够下蹲,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6.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要求出生时间在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应往届不限。
7.因就业岗位特殊性,仅限无精神病史和各类慢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无严重心理问题;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不良行为记录。
8.身体条件的评判以高考体检表为依据。
美术类:
有一定的美术、书法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发音器官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米。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基本条件:
年龄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5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8,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到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1.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身材匀称, 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2 厘米,女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2 厘米。
2.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男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2 厘米,女性考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2 厘米。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1.身体健康,无色盲;
2.考生需生源所在地美术类或音乐类省级统考合格;
3.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招收主专业为声乐、钢琴、古筝、琵琶、阮、扬琴、小号、圆号、长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作曲的考生,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原则上要求高考外语分数不低于90分。
来源:艺术生升学知识分享、网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