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工程 23个 2.艺术学 14个 3.仪器科学与技术 11个 4.心理学 10个 5.系统科学 9个 6.科学技术史 8个 6.生物医学工程 8个 6.统计学 8个 9.城乡规划学 7个 9.管理科学与工程 7个 9.光学工程 7个 9.教育学 7个 9.生态学 7个 9.水利工程 7个 9.体育学 7个 9.信息资源管理 7个
注:仅统计经动态调整、自主审核撤销的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不含专项评估撤销学位点;动态调整统计区间为2016-2024年,自主审核统计区间为2018-2024年。来源 :高考直通车 |